03爱情有什麽道理-07(1/1)

「请检察官陈述起诉的犯罪事实。」法官道。

「被告兰雅玲明知李星是有配偶的人,每个礼拜还在被告的住处与李星发生x行为二到三次,从民国一百零五年二月至民国一百零六年一月,大约发生一百五十次x行为,请依相j罪论处。」检察官道。

「被告对检察官起诉的犯罪事实有何意见?是否认罪?」法官问。

「我否认犯罪。李星每次喝醉酒,心情不好,就跑来我家又哭又闹,还殴打我,我住的社区的管理员都知道,他把我的头打到脑震荡,眼睛流血缝了好几针,现在都还会头晕,所以我才跑到他家要求他赔偿,他太太知道後,为了报复我,就告我通j罪。我跟他只是朋友,没有发生x行为,而且我一直都以为他是单身,没有太太。我若知道他有太太,怎麽会还跑到他家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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